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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加强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
发布时间:2015-11-30 14:47:23  来源:秦安县纪委  作者:张知宏 阅读次数:
 

    秦安县坚持把干部提醒、函询、诫勉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完善相关制度,前移监督关口,及时提醒,着眼预防,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一是加强整合信息力度,畅通发现问题渠道。采取五种途径收集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四风”等方面的苗头性、轻微性问题。
  二是做好提醒谈话,防范违纪违规现象发生。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问题的原因、性质、后果及其影响程度,把诫勉谈话对象细化为重点谈话和警示谈话,并根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谈话提醒工作,县委各常委围绕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各自分管或联系部门单位,对200多名干部职工开展了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
  三是把握宽严适度标尺,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自律意识。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好提醒、函询和诫勉的警示教育作用,对照践行科学发展观找差距、对照群众愿望找问题、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找不足,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对各级各类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抓严抓小抓预防,切实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错误。
  四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抓严抓小抓预防。建立《干部提醒函询诫的问题落实情况复查台帐》,对干部通过提醒、函询、诫勉的问题整改时限到期后,对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改正不到位的再次提醒,并要求其5日内书面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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