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电子邮件
网站首页 廉政要闻 图片新闻 执纪审查 廉政文化 工作动态 政策法规 信息公开
 首页>>新闻系统>>廉政要闻>>正文
中共天水市纪委关于违反作风纪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09-24 11:15:50  来源:天水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作者: 阅读次数:
 

  近一段时间以来,市纪委严格执纪监督,严肃查处了一些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典型问题。现将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甘谷县白家湾九年制学校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白家湾九年制学校先后五次以劳务费名义给5名校委会成员发放加班补助共计6400元。2015年7月10日,甘谷县纪委给予白家湾九年制学校校长霍宏湖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助全部追缴国库。
  2. 秦安县叶堡乡叶堡村村委会主任叶全喜参与赌博问题。2015年3月1日22时许,叶全喜在叶堡乡侯滩村刘喜来家参与赌博,被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2015年9月21日,秦安县纪委给予叶全喜党内警告处分,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3. 秦州区秦岭乡关砚村党支部书记马志弟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从2004年至2013年,秦岭乡关砚村违规招待费支出共计662笔,涉及金额74558.50元,且全部为白条入账。2015年8月14日,秦州区纪委给予马志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麦积区社棠镇石岭村原党支部书记王维军、原村委会主任李来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0年以来,王维军和李来有安排出纳李忠恩将镇政府下拨给该村的“5.12”地震后受灾户过冬取暖费2.3万元统一提取,存入李忠恩个人的银行卡中,私存达5年之久;将14.58万元的救灾补助资金挪用于支付该村异地搬迁项目挡土墙工程款。2015年6月12日,麦积区纪委给予王维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李来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清水县郭川乡青莲村村委会主任王祖国收受礼金问题。2012年10月,清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梁俪找到王祖国,让他帮忙借4户农户的相关资料,用于贷款,并送给他3000元现金和折价约420元的烟酒。王祖国在青莲村王应军、王正良、王守孝、王福林4户农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们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资料借给梁俪,用于贷款。2015年9月15日,清水县纪委给予王祖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收受的3420元上缴县财政。
  6. 张家川县张川镇上川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新民、原村文书马继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0年4月,上川村上报危旧房改造户时,李新民将两户危房改造报在其子李宝龙、李保平名下,马继珍将两户危房改造报在其子马文明、马文斌名下,2011年8月,上川村危旧房改造资金下拨后,李新民、马继珍分别领取8000元,全部用于各自家庭开支。2015年9月15日,张家川县纪委给予李新民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马继珍开除党籍处分,冒领的补助款全部追回。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通报为诫,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认识,努力做到时时讲规矩,处处守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要坚持“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县区、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严肃问责,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上一篇:天水市抓细抓常风清气正过“两节”
下一篇:甘肃廉政网:一图读懂 天水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网站首页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中共天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天水市监察局 备案许可证编号:陇ICP备05000961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环城中路6号 邮编:741000 电话:0938-8270404 邮箱:tsjwbgs@126.com;tsjwjys@126.com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以上版本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