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纪委坚持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创新机制,突出“四严”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案件审理工作信服力。 严把移送审理程序。认真审核移送审理的案件,填写《案件初审意见表》,移送案件必须由分管执纪审查的领导审核签字,一旦发现材料不齐全的案件,必须由执纪审查部门补齐相关手续和材料后再予受理。 严把审理谈话程序。在案件提请纪委常委会决定前,组织专人与受审查人员见面谈话,核对事实,宣传政策法规,沟通思想,使受审查人员充分行使申辩权,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严把案件监督程序。通过对纪律审查过程的监督,促进纪律审查部门严格执行程序,完善手续;将依纪依规、安全审查贯穿于信访件受理、初核、立案、审查、审理、作出处理决定、受理申诉的全过程;规范使用查询、扣押等措施,确保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严把处分执行程序。坚持严格执纪和正确量纪相结合,在处分决定下达后,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执单》,看处分决定是否送达到位;查会议记录,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在适当范围宣布;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投档;查工资变动审批表,看该降级工资的是否按规定降级。从维护处理的严肃性出发,确保处分决定落实到位。(编辑:张卫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