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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层层接访”靠实信访举报受理责任
发布时间:2014-09-01 14:57:51  来源:武山县纪委办公室  作者:赵志国 阅读次数:
 

  为了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水平,武山县制定出台《武山县纪检监察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明确接访责任,厘清受理权限,规范工作流程,对接待受理的信访举报问题实行“一抓到底,一办到底,一接到底”,信访举报件办理效率得到较大提升。

  1.坚持领导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由县纪委书记亲自负责抓信访举报工作,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会商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并坚持每月带头开展集中接访一次。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按照《制度》要求,执行群众来访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周接待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随时接待规定,靠实了责任,明确了要求,为高质量办理各类信访举报问题创造了条件。

  2.划定接访范围,厘清受理权限。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控告和申诉的范围,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纪检监察工作范畴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不属于纪检监察工作范畴的,如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经济纠纷等方面的问题,耐心做出解释说明,引导来访人员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有效预防了信访接待缺位、越位、错位现象的发生。

  3.规范工作流程,分层解决问题。接访人员对所受理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属于县纪委办理的,提出办理意见,呈送分管或主管领导批示后进行直查快办;属于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办理的,呈送分管或主管领导批示后转交督办;属于案件线索类问题的及时移交至县纪委信访室按线索处置“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5类方式进行统一管理;对重复信访的问题,原则上按首接负责人的意见办理,出现不同意见时报请分管、主管领导进行裁决。

  4.执行首访负责,坚持直查快办。明确接访领导首次接待来访群众后,要对其反映的问题,提出接访意见,全面负责该信访问题的协调、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等工作。突出 “精、准、快、实”四个字,对线索明朗、案情单一、时间紧迫、易查易结的信访件,坚决进行直查快办;一时难以解决的,进行挂牌销号,跟踪督办;对需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积极主动进行联系,督促解决问题。上半年,共接收各类信访举报31件,已办结26件,给予适当处理20件,了解1件,5件正在办理,通过首访负责,有效提升了信访问题办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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