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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4-10-08 17:21:05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
 

     “五一”节前后,天水市纪委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作风纪律规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了一些顶风违纪的突出问题,对查处的7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秦州区房管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2014年1月至3月,秦州区房管局违规给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发放津贴补助,共计12200元。秦州区监察局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房管局局长唐秀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贴补助收回上缴财政。

  2、麦积区住建局及广场管理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 麦积区住建局2013年违规给机关干部职工发放加班补助18300元。住建局原副局长李杰担任广场管理处主任期间,2013年以来违规给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以及财务人员发放津贴,共计43200元。麦积区纪委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住建局局长刘海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住建局原副局长李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住建局副局长职务,违规发放的津贴补助收回上缴财政。

  3、甘谷县民政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2011年7月至2014年2月期间,甘谷县民政局将自收的复印费、公房租金等费用62480元,违规给干部职工发放福利32869元。甘谷县监察局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晓阳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违规资金全部收回上缴财政。

  4、秦安县叶堡乡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秦安县叶堡乡党委、政府2013年违规用公款给涉及征地干部发放香烟,折合8400元。秦安县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叶堡乡党委书记王优峰进行诫勉谈话,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叶堡乡乡长宋爱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香烟费用收回上缴财政。

  5、武山县沿安乡司法所公车私用的问题。武山县沿安乡司法所所长刘紫龙违规将无牌照司法警用面的车停放在住宅小区,违反了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武山县监察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沿安乡司法所所长刘紫龙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清水县林业局违规公款消费的问题。2013年4月和12月,清水县林业局违规用公款接待支付温泉洗浴费用1350元。清水县纪委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林业局局长何宝平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7、张家川县刘堡乡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张家川县刘堡乡卫生院院长办公室面积为40.8平方米,属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的行为。2013年以来,刘堡乡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贴补助17500元。张家川县纪委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卫生院院长魏志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卫生院院长办公室限期腾退整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助收回上缴财政。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三严三实”要求,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盯时间节点,创新执纪监督方式,开展对“端午节”期间公款送节礼、公车私用和奢侈浪费等方面问题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快查快结”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不断向社会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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