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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4-07-30 17:02:04  来源:天水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作者: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日前,天水市纪委对三起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典型问题发出了通报。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甘谷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违规乱收费的问题。甘谷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在车辆报废更新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向28辆车主收取相关费用共计996968元,属严重侵犯群众利益、搭车乱收费行为。甘谷县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的甘谷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副局长、运管所所长陈胜利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车主。

  二、张家川县刘堡乡政府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的问题。刘堡乡政府在接待活动中,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共计3800元。张家川县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刘堡乡党委书记马宝华进行诫勉谈话,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刘堡乡乡长王江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清水县卫生局白沙卫生院院长刘宝生超标占用办公用房的问题。清水县卫生局白沙卫生院院长刘宝生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且在清退期间未能按规定清退。清水县卫生局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卫生院院长刘宝生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免去白沙卫生院院长职务。

  通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正风肃纪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持之以恒地推进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执行作风纪律各项规定;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好执纪监督职责,紧盯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时间节点,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打折扣搞变通、穿“隐形衣”的“四风”问题,要善于发现揭露,快查快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相关规定精神,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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